失信被执行人 |
王瑞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1********47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1刑初52号 |
案号 |
(2020)晋1021执6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红亮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二、被告人秦海军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三、被告人桑新胜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四、被告人程喜良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与贩卖毒品罪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四万三千元。五、被告人高红旗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六、被告人张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七、被告人张双兰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八、被告人张新军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九、被告人冯磊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十、被告人武金林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十一、被告人王瑞锋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十二、被告人谢玉龙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十三、追缴被告人王红亮违法所得三千元,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0-15 |
发布时间 |
2021-04-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