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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新丰德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02********UKXF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233民初1031号
案号
(2021)粤0233执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丰德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应退还原告潘燕华购房款及利息108928元,限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二、如被告新丰德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到期未支付,则被告新丰德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除应支付上述款项外,还要支付逾期利息,以91600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计算利息,从2020年9月1日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1239元由被告新丰德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自愿承担,限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潘燕华。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4-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蓝月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33MA4UK9UKX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丰县丰城街道宝丰路一号A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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