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52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502民初238号 |
案号 |
(2019)黔0502执9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宜昌能远保温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货款80000.00元;二、原告宜昌能远保温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37.00元,原告宜昌能远保温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发布时间 |
2019-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黔0502执98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2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8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红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00795283402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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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头步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