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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鲜怀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2********14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4023民初2441号
案号
(2021)新4023执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鲜怀俊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张德勤支付4500元;若逾期未付,自愿承担违约金1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4-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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