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春天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0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甘0724民初81号 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甘0724执5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甘肃春天化工有限公司向原告张掖市晋昌源煤业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30719.55元。限于2017年7月30日前付100000元,2017年10月30日前付130719.55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4761元,减半收取计2380.5元,由被告甘肃春天化工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的部分连同案件款一并给付原告。本院预收原告4761元,退还其2380.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高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8-01-19 |
发布时间 |
2018-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付春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21686061544D |
登记机关 |
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永昌县河西堡镇东大山脚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