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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读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121********0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0481民初1591号
案号
(2019)陕0481执2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永寿县金狮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归还原告陕西诚明混凝土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该款从2018年5月24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的利息;二、被告永寿县金狮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陕西诚明混凝土有限公司律师费50000元;三、被告杨读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平市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19-03-12
发布时间
2019-09-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陕0481执235号
立案日期
2019-03-12
执行法院
兴平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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