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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丽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33********0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23民初610号
案号
(2020)桂1423执6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州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丽珍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赵耀借款本金100 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1月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黄世宝对被告黄丽珍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2 420元,减半收取1 210元,由被告黄丽珍全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州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10-13
发布时间
2021-03-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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