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49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923民初3717号 |
案号 |
(2019)鲁0923执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润银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货款219882.50元。由被告于2017年12月起至2018年3月,每月30日前支付4万元;2018年4月30日前付清剩余款项59882.50元。二、案件受理费2497元,由原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三、如第一项有一期逾期不付,原告可申请法院执行剩余的全部款项,并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249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时间 |
2019-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鲁0923执532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22379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000724955590Q |
登记机关 |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东平县彭集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