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贝斯特化工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2480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591民初949号
案号
(2018)鲁0591执9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九恒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偿还借款本金9413855.48元,截至2018年4月8日的利息413369.38元、罚息87019.33元、复利3821.08元,律师费8000元,以上共计9926065.27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9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以未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计算)、复利(以未付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6.525%计算);二、被告山东贝斯特化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九恒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7-05
发布时间
2018-07-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鲁0591执910号
立案日期
2018-07-05
执行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92606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相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23724808902W
登记机关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团结路675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