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925**** |
执行依据文号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辽0711执5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锦州世纪通力电气有限公司拖欠货款408000元及2013年9月27日应付利息35620元,合计443620元二、被告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锦州世纪通力电气有限公司拖欠货款的利息(自2013年9月29日起,以本金3918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5年1月19日止;自2015年1月20日,以本金3818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6年6月24日止;自2013年11月20日起,以本金39182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16年6月24日止)案件受理费9292元,由被告榆林市西北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7-07-17 |
发布时间 |
2018-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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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温善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800694925584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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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大河塔乡西尧则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