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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富锦市炜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2603****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882民初224号
案号
(2019)黑0882执4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富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富锦市炜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郁家臣欠款176 925元及相应利息(以176 925元为本金,从2016年5月18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 839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富锦市炜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富锦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3-06
发布时间
2019-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黑0882执488号
立案日期
2019-03-06
执行法院
富锦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7692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志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882692603442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新开街中段道西(新开社区1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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