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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玉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422********2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3)绥民初字第16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黑0422执恢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绥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欣、李玉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刘建明的工资款15,000.00元。 案件受理费175.0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滨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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