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0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328民初2399号 |
案号 |
(2021)黔0328执恢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被告朱前军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潘晓峰货款439500元;案件受理费4261元,由被告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湄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薛洪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27730981904J |
登记机关 |
遵义市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龙泉镇龙泉大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