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0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宁民初字第448号 |
案号 |
(2014)宁执行字第000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被告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620.56万元。 二、被告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向原告福建环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0.56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上述工程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三、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为27620元,由被告福建金瑞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4-01-06 |
发布时间 |
2014-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福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15550959393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安市鹤兴中路翔凤小区6幢三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