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普洱万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0802民初158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云0802执8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普洱万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发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连带清偿原告李笪玮借款本金1850000元,并自2015年8月15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1600000元借款的逾期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自2016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250000元借款的逾期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450元,由被告普洱万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发明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7-07-20 |
发布时间 |
2018-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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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国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802052234474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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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