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胡桂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30********4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830民初905号 |
案号 |
(2021)鲁0830执7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被告偿还贷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25557.32元,案件受理费281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