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省建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65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702民特331号 |
案号 |
(2019)湘0702执5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借款本金1000000元;二、湖南省建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偿还借款本金;三、如借款人违反上述约定,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承担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及本委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04-03 |
发布时间 |
2019-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湘0702执52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3 |
执行法院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戴成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001865027029 |
登记机关 |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办事处新建巷社区洞庭大道179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