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邵阳市三建筑工程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55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5民终42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湘0524执3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邵阳市民丰劳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刘双峰工程款78211.35元及利息20600.23元(顺延照计),由邵阳市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刘双峰支付工程款16641.65元及利息4383.27元(顺延照计);本案受理费由邵阳市民丰劳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00元,由邵阳市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8-04-11 |
发布时间 |
2018-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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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国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500185523763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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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