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民生集团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0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特540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15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民生集团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同意支付河南省广发电力安装有限公司下余工程款200000元(具体支付方式: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工程款50000元;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工程款75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工程款75000元);如逾期支付上述任意一笔款项,除继续支付上述下余全部未支付款项外,民生集团河南医药有限公司同意另支付河南省广发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213745.7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的利息;以213745.7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8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0年11月19日止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河南省广发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全部款项申请一并执行; 二、河南省广发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与民生集团河南医药有限公司之间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和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4-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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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臧国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70890185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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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