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二十一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7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4民初1067号 |
案号 |
(2021)沪0114执1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二十一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弘易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费273.960元;二、被告上海二十一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山东弘易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73,96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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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谷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558793222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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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95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