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正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4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6民初17548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37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美洲际直升机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民神鹰八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给付全部未付租金8995015.72元及违约金(以1682502.62元为基数,自2020.4.16-2020.7.8,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计算);二、被告中美洲际直升机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中民神鹰八号(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给付律师费20000元;三、被告上海正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红艳、邹建明对上述第一、二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偿后,有权就已承担部分向被告中美洲际直升机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9067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95672元,由原告负担12000元,由被告四被告共同负担8367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4-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邹建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134630710M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枣庄路665号北201-20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