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傲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7570**** |
执行依据文号 |
兰劳人仲案字(2015)25号 |
案号 |
(2015)管法执字第017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考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已申请人的请求,解除被申请人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纪补偿金6000元,停工留薪工资31246.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6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5303.8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7266.38元,医疗费41731.63元,停工留薪陪护费1647.11元,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925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以上共计380419.9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5-08-21 |
发布时间 |
2015-10-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5)管法执字第01735号 |
立案日期 |
2015-08-21 |
执行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8042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长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39号16号楼1803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