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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华市鑫旭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28EH****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702民初3669号
案号
(2020)浙0702执59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婺城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苏旭、金华市鑫旭物流有限公司同意归还原告程立· 1·富借款本金2222085.67元及利息 125545.98元(已算至2020年5月 2日,此后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款于2020年8月 2日前归还借款5万元,2020年 8月10日前归还借款25万元,2020年9月 10日前归还借款30万元, 2020年10月10日前归还原告借款20万元,其余款项于2020年11月起每月10 日前归还借款15万元, 2021年3月起每月 10日前归还借款20万元,直至还清为止,所还款项优先归还利息。二、被告苏旭、金华市鑫旭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 30日前支付原告程立富律师费及保险费84000元。三、被告都庆玲、苏正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四被告未按约履行,则原告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受理费13336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及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苏旭、金华市鑫旭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被告都庆玲、苏正永承担连带责任。(款于2020年11月 10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1-04-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苏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02MA28EH9G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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