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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4********0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5民初119号
案号
(2021)桂0125执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韦秀强、梁毅承认欠原告全华荣借款本金398000元,自愿定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偿还10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偿还100000元;2023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偿还100000元;2024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偿还98000元;二、被告韦秀强、梁毅自愿向原告全华荣支付利息,自愿定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支付利息1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支付利息10000元;2023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支付利息10000元;2024年2月28日前向原告全华荣支付利息12000元;三、原告全华荣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300元,减半收取计3650元,被告韦秀强、梁毅自愿全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03-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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