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第一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434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民终12174号 |
案号 |
(2021)辽0106执7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9)辽0106民初9281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沈阳第一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上诉人沈阳和缘兴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租金16666.67元;三、驳回上诉人沈阳和缘兴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共计8600元,由上诉人沈阳和缘兴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300元,由被上诉人沈阳第一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负担43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243464491L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1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