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昆明东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1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0181民初1654号 |
案号 |
(2021)云0181执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昆明东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合舜、刘春宇违约金39000元。由昆明东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陈合舜、刘春宇中介服务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汝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36861625800 |
登记机关 |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太平镇万辉星B区1幢25号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