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阳凯达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53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103民初15564号 |
案号 |
(2021)黔0103执19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驳回贵阳凯达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原告贵阳凯达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被告童凯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5月1日工资75500元。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贵阳凯达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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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葛尔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755351300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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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三桥中路3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