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南江县建筑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5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922民初975号 |
案号 |
(2019)川0922执5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刘小军于2019年5月17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田明福400000.00元材料款、人工费,若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则被告刘小军从2018年9月28日起至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2%标准承担利息;由被告四川省南江县建筑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收案件受理费4100元,由被告刘小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发布时间 |
2019-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川0922执55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0 |
执行法院 |
射洪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4341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岳安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922210550510R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