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卓融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2********KK7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302民初6357号 |
案号 |
(2020)鲁1302执33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卓融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保证金54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54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二、被告刘其槐对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600元,减半收取24800元,由被告山东卓融投资有限公司、刘其槐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其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D4BKK7P |
登记机关 |
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东迷龙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