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于庄橡胶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1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滨塘民初字第7884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恢2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于庄橡胶厂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天津晨光同泰化工有限公司货款87715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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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玉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239180699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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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胡家园街于庄子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