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雷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3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9执1134号 |
案号 |
(2021)苏0509执恢1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院(2017) 苏0509民初7495号民事判决书主文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时间 |
2021-03-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雷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95834740551 |
登记机关 |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937号1幢4楼B区40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