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0********9LX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14民初3485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4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菏泽市牡丹区观恒影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款3187942.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3187942.9元为基数,从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菏泽市牡丹区观恒影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8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646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42646(此款已由菏泽市牡丹区观恒影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交),由霍尔果斯当代浪讯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负担37050元,。菏泽市牡丹区观恒影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559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玺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004MA77849LXQ |
登记机关 |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中哈国际边境合作中心B4地块东方劲秀展厅一层121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