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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鹤峰县德顺建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32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2828民初312号
案号
(2019)鄂2828执7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湖北鹤峰县德顺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田远双挖机施工费用116800元,定于2019年6月5日全部付清;案件受理费2636元,减半收取1318元,(2018)鄂2828民初1489号原告田远双与被告湖北鹤峰县德顺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保全费1272元,原告田远双已预交,由被告湖北鹤峰县德顺建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7-15
发布时间
2019-07-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鄂2828执738号
立案日期
2019-07-15
执行法院
鹤峰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1939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钟政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282879327764X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鹤峰县容美镇九峰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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