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品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59F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491民初10340号 |
案号 |
(2020)京0491执14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品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品尊餐饮”(id:pzcy668)连续三天刊登声明向原告吴京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据原告吴京的申请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广州品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州品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京经济损失100 000元、律师费2 000元、公证费1000元,合计103 000元;三、驳回原告吴京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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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声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FTNNX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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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1号G2栋4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