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5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604民初2812号 |
案号 |
(2019)粤0604执8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曾水清共同确认原告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尚欠被告曾水清工资25310元,原告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诺于2019年5月13日前一次性向被告曾水清支付工资25310元,原告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时足额履行完上述确定的支付义务后,则被告曾水清同意放弃有关经济补偿的请求,本次劳动争议纠纷就此了结,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二、若原告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依约按时足额履行上述协议第一项确定的支付义务,则原告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还应另行向被告曾水清支付经济补偿9088.5元。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佛山市火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24 |
发布时间 |
2019-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0604执8126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24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4398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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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协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4564562594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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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8号四座29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