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09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5民特1010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涛自愿向张健支付劳务工资25000元,利息5000元,共计30000元,其中于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10000元,剩余20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全部付清;二、若张涛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则张健可申请执行全部未到期债权;三、张健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3-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