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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淑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5********008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25民特476号
案号
(2021)新2325执2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奇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张淑萍自愿向奇台县正义平价蔬菜店王月义支付欠款本金100000元,利息17500元,共计117500元;其中自2018年10月起,张淑萍每月30日前向奇台县正义平价蔬菜店王月义支付5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全部还清。二、若张淑萍不能按时足额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中任一笔款项,除第一项调解协议外,张淑萍自愿按照欠款本金100000元,月利率20‰,承担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奇台县正义平价蔬菜店王月义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奇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3-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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