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晓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723********16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5民特523号 |
案号 |
(2021)新2325执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刘晓燕拖欠房屋租赁费共计303160元,刘晓燕自愿从2020年7月1日起每月月底前向奇台县腾悦置业有限公司给付租金10000元,直至全部欠款还清为止;二、若刘晓燕不能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刘晓燕自愿按照欠款金额303160元,月利率10‰承担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全部欠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三、若刘晓燕未按时履行第一项调解协议内容,奇台县腾悦置业有限公司可以申请执行全部未到期债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3-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