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拉萨祺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8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8民初42520号 |
案号 |
(2019)京0108执124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拉萨祺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18 58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从2017年2月24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发布时间 |
2019-08-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京0108执12473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02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51209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贺联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100686846202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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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拉萨市布贡堂路南侧1号2-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