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尚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88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长民初字第551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长执字第00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大连尚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赵志昌借款100万元,并分别自2014年1月20日始,按借款60万元计付利息,自2012年12月9日始,按借款40万元计付利息,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696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5-02-05 |
发布时间 |
2015-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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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24728849007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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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