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向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02********00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2802民初669号 |
案号 |
(2021)鄂2802执恢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利川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邓大森、向荣应偿还原告利川市双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从2015年8月4日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随本清。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1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利川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3-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