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霍山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3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怀民一初字第0086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怀执字第006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霍山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姚来根工程款725982元及逾期利息(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时间自2014年7月1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案件诉讼费11360元,依法减半收取5680元,由被告霍山县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11-25 |
发布时间 |
2015-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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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华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25153222739P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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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经济开发区世林大道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