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78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香民二初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香执字第005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齐广文与被告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6日签订的《建筑器材租赁合同》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解除;二、被告黑龙江莱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齐广文租赁物损失205112.50元、租金133952.76元、违约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66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5-05-18 |
发布时间 |
2016-09-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学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10127869408G |
登记机关 |
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香坊区公滨路4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