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铜仁市万山区广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73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603民初1148号 |
案号 |
(2021)黔0603执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铜仁市万山区广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铜仁市碧江区铜湘磨芋豆腐加工店货款158217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732 元、保全费 1311 元,由被告铜仁市万山区广源蔬菜配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蒲恒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603337353063Y |
登记机关 |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谢桥街道办事处楚溪村河坪安置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