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1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2072民初15026号 |
案号 |
(2021)粤2072执32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6603512】。1、被申请人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中山新创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0500元及违约金3050元;2、被申请人广东欧怡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中山新创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6000元;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1221元,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 以上暂计为人民币4077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427559107538C |
登记机关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西路79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