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古云阳光岩棉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44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02民初9425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3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0年9月15日由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0)鲁1502民初9425号,现判决书已发生效力,目前被申请人均未履行判决意见。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特申请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希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22074404446J |
登记机关 |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云镇经济技术开发区朝葛路路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