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星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88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长民初字第53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5)长执恢字第000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大连久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大连长江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欠款5000000元,利息44755.17元,合计人民币5044755.17元;二、被告大连久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大连长江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00000元。三、被告大连星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尚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原告大连长江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大连星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羊圈子村北营山前的约30亩土地和其上的约5000平方米房屋的经营权的变卖、拍卖,折价款在人民币5144755.17元 的限额内行驶优先受偿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2396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由被告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5-08-24 |
发布时间 |
2015-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其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00728886342X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