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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饶县鑫国植物油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684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5民初376号
案号
(2020)鲁05执55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杨慧明、杨桂玲支付执行申请人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1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9‰计算利息,扣除已偿还的47200元);2、被执行人东营市翔宇工贸有限公司、广饶县鑫国植物油有限公司、杨国岗、石国玲、王保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王晓梅以与杨国岗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李军以与石国玲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崔小芬以与王保辉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0-15
发布时间
2021-03-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石国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52367684393XR
登记机关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广饶县稻庄镇灰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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