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金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93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泰宣民初字第0203-1号 |
案号 |
(2015)泰执字第008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华家忠所欠原告肖斌钢材款,其中由被告泰州市金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部分,双方约定总额为88万元,此款被告华家忠、泰州市金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保证于2014年12月底前给付(此款汇至泰兴市人民法院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兴市新区支行账号:1115871719000024912)。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3-09 |
发布时间 |
2017-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世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3729302046A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泰州市高港区江平北路4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