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昌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3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621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桂0621执3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西昌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黄勇返还原告张才益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昌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黄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10-08 |
发布时间 |
2018-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韦凤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083610276P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中路24号1栋205号房 |